小微企业税优政策能帮我省多少?
录入编辑:站长 | 发布时间:2026-10-28
1. 政策概述
本次解读针对2024-2027年小微企业最新税费优惠政策,面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人,帮企业精准核算税费减免额度,切实降低经营成本。
2. 详细解读
(1)核心优惠内容与省钱测算
本次政策延续并优化了此前的小微企业税优,覆盖两类核心市场主体: 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同时满足「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三个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仅1%。举实务例子:南京某小微企业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原本需缴企业所得税70万元,新政下仅需缴税280万5%20%=2.8万元,直接节省67.2万元。 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及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超过部分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举例子:南京某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25万元,可全额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全年节省税费约1.5万元。
(2)常见误区
① 误区1:所有小微企业都能享受?答:必须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三个认定标准,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小微企业优惠。 ② 误区2:开票就必须交税?答:只要符合销售额标准,即使开具了普通发票也可享受免税优惠,专票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③ 误区3:优惠需要提前备案?答:目前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无需事前提交备案材料。
3. 政策依据
国家层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第一条、第二条,施行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要点: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按1%实际税负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月销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第二条,施行日期2024年1月1日,要点: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的计算口径与申报流程。
江苏/南京口径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税服务指南(2024版)》(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年发布),第一条第3款,施行日期2024年1月1日,要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动匹配享受,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江苏口径)。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办税服务事项的补充通知》(宁税函〔2024〕5号),第三条,施行日期2024年1月1日,要点:南京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APP」一键完成免税申报(南京口径)。
4. 操作建议
自查资格(责任主体:企业办税人员):季度/年度终了后10日内,对照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三个标准,确认是否符合优惠条件,避免误判主体类型。留存备查资料(责任主体:企业财务):整理从业人数证明、资产负债表、应纳税所得额核算凭证等资料,于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归档留存,避免后续核查无凭证。
精准申报(责任主体:代理记账机构/办税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填写对应申报表,系统将自动匹配优惠额度,无需手动填报减免项,征期内完成申报即可享受。
专业测算(责任主体:企业主):年度终了后30日内,委托专业财税机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测算具体减免额度,若对申报数据有疑问,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避免错报漏报。
补充说明
本次解读侧重江苏省南京市的申报流程与实操细节,同时提供具体的税费减免测算示例,帮助企业快速理解优惠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