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规模增值税减免政策还有效吗
录入编辑:站长 | 发布时间:2026-10-27南京蓝气球财税(南京蓝气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南京本地一站式财税服务平台,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累计服务3000+家企业,主营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收筹划、高新认定、商标注册、资质代办,咨询电话18115471317。

本文推荐:[政策解读],本次侧重点:重点讲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情形
政策概述
本文解读2024年现行有效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面向全国中小规模市场主体,帮助企业准确享受优惠、降低成本,规避合规风险。
详细解读
本次政策核心变化是将原定于2025年底到期的小规模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具体要点如下:
核心优惠内容与新旧差异:新政策保留了“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纳税为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超过全额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核心内容,仅将政策有效期从2025年底延长至2027年底。实务影响:小规模企业可制定3年以上的长期业务与税务规划,不用每年焦虑等待政策延期。适用边界与常见误区:仅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可享受,一般纳税人不符合条件;常见误区是“开专票也能享受免税”,实际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无论销售额多少都不能免税,需按1%缴纳增值税。实务影响:企业对接客户时要提前沟通开票类型,避免开票后产生额外税费损失。
江苏/南京本地征管口径:江苏全省(含南京)执行“自行判别、自行享受、无需备案”的简化流程,不需要提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任何优惠申请材料。实务影响:企业办税流程简化,不用跑腿交材料,节省办事时间。
政策依据
国家层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第一条,2024年5月1日施行,要点: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优惠内容,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3号,第一条,2024年5月1日施行,要点:明确减免政策的征管规则、申报表填写要求等事项。
江苏/南京层面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第一条,2021年5月1日施行,要点:明确江苏省税费优惠享受实行“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无需事前备案。
操作建议
按办理顺序整理可立即执行的动作清单:
先做:核对主体资格与当期销售额(责任主体:企业办税人员),在每季度开票前/申报前核对当期预计销售额,确认是否符合免税额度,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票提前核算税费成本。关键提示:开具专票部分不享受免税,不得违规填列免税栏次;时间节点:每季度申报期(1/4/7/10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结束前完成核对,具体税额计算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再做:准确填报增值税申报表(责任主体:企业办税人员/代理记账机构),符合免税条件的销售额填列对应免税栏次,超额度部分按1%填报并填报减免税额,申报后核对应缴税额是否正确。关键提示:填错栏次会导致无法享受优惠或触发申报异常。
做好长期税务规划(责任主体:税务筹划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利用政策延期到2027年底的利好,合理拆分业务控制销售额,合规享受优惠。关键提示:不得为了享受优惠虚开发票、拆分真实业务,虚开属于涉税违法行为。
南京本地企业疑问核实(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对适用条件有疑问的,直接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不要轻信非官方错误解读。













